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串通投标案作出判决,六名被告人依法受到惩处。
2016年起,陈某承包多家公司用于承接龙岩地区工程项目投标。此后,廖某明、张某华、刘某宝、林某霖、彭某珅等人找到陈某,希望挂靠其公司围标工程项目,陈某应允并收取管理费用。他们通过围标陆续中标 8 个项目,中标金额超 8000 万元,之后或转让项目或自行承建获利。
2022年,武平县公安局在办案中发现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可能存在串通投标行为,陈某等人随后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六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采取挂靠手段串通投标报价,损害他人利益,情节严重,已构成串通投标罪。鉴于各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分别判处六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均宣告缓刑,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379.61 万元,判处罚金共计 78 万元。